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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完

来源:证券时报2023-01-08 16:58:56  阅读量:637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完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实施结果:截至本公告日,徐熠华先生,杨聪先生于2022年5月6日至2022年5月17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4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合计增持金额10,875,982.97元其中,徐熠华先生增持39万股,金额9,813,249.68元,杨聪先生增持4万股,金额1,062,733.29元持股计划已经实施

一,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本次持股计划披露前,徐熠华先生通过苏州庆亿投资有限公司,宁波天准何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9,0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68%,杨聪先生通过宁波天准何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9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6%。

二。超重计划的实施结果

截至本公告日,徐熠华先生,杨聪先生于2022年5月6日至2022年5月17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4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合计增持金额为10,875,982.97元。

其中,徐熠华先生增持39万股,金额9,813,249.68元,杨聪先生增持4万股,金额1,062,733.29元持股计划已经实施

本次增持后,徐熠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9万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908万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94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88%杨聪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万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900,0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9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8%

三。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认为:

持有人具有实施本次定增的主体资格,

人本次增持股份的行为合法合规,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增持已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增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免于发出要约。

四。其他解释

在计划实施过程中,主体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和股票交易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增持主体持续关注了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持股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份分配不符合上市条件,变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没有影响。

特此公告。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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