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报道稳就业保民生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从八个方面进一步丰富和拓展了现行的减负,稳岗位,扩就业政策。
《通知》提出,加大失业保险稳岗回归政策支持力度2022年继续对30人以下,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20%以下,大型企业30%,中小企业90%的参保企业给予稳定岗位回报以单位形式参保的社会组织,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个体工商户,按2021年平均参保人数的30%返还,不足300人的返还90%继续推行免申请,免享受新模式,通过数据比对准确确定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直接拨付返还资金政策执行至2022年12月31日
将技能提升补贴范围扩大到已取得证书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参保职工申请条件继续放宽,直至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政策执行至2022年12月31日
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1%的政策,直至2023年4月30日。
分阶段实施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分阶段实施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政策在延期付款期间,滞纳金将被免除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费有困难的,可自愿缓缴至2023年底
为确保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我们将继续实施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的政策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生的领取失业保险金后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以及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请领取6个月的失业补贴
落实留职一次性培训补贴政策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1个以上高风险疫区城市采取封控措施的县,对受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经营的中小企业和300人以下六类主体,按照参保职工每人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职培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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