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申请失业保险不会影响就业。
经办机构不得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况记入职工档案。
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失业保险司副司长刘鹏参加在线访谈,回答了有关失业保险待遇申请的问题针对员工关心的申请失业保险是否会影响就业的问题,刘鹏回应称领取失业保险对以后找工作没有影响
根据消息显示,失业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
失业保险金是单位和个人履行缴纳失业保险金义务后,劳动者失去工作时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是合法权利刘鹏解释说,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畅通准入,安全经办的通知》,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不得要求失业人员转移档案,不得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况记入职工档案
为保障市场主体,就业和民生,国家出台了阶段性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的政策一些员工担心在社保缓缴期间离职会影响失业保险福利的申请对此,刘鹏表示,社保缓缴期间离职的职工,仍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他进一步解释说,处于缓缴失业保险费期间的企业职工,缴纳保险费满一年,且未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可以享受失业保险费待遇如果是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届满后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因参保未满一年,自愿辞职等原因不符合申领标准的根据现行政策,他可以领取失业补助失业补贴政策执行至2022年12月31日
此外,针对部分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同时仍在打零工的情况,刘鹏明确表示,打零工期间,只要没有新的用人单位为其参加社会保险,就不属于《社会保险法》规定的再就业情形,可以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或者打零工。
刘鹏还表示,劳动者符合参保满一年以上,离职时不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两个条件的,即使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仍可领取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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