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改革部署,深圳市发改委,深圳市教育局最近几天发布关于第二批产教融合企业建设培育试点工作的通知。
通知称,产教融合企业是指深度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在职业院校办学和深化改革中发挥重要主体作用,行为规范,成效显著,创造巨大社会价值,对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质量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企业。申报企业必须在以下范围内:
在深圳注册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深圳依法纳税的企业。
重点建设和培育积极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的优质企业,以及信息技术,人工智能,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海洋经济等新一代重点工业企业,以及现代物流,家政,养老,育儿,健康,旅游,食品等现代服务领域的龙头企业。
优先选择紧密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技术技能人才需求旺盛,积极加大人力资本投资,发展潜力大,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强引领和示范作用的企业。
主营业务为教育培训服务的企业原则上不纳入建设和培育范围。
企业无重大环保,安全,质量事故,信用记录良好,无涉税违法经营行为。
另外,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企业利用资金,技术,知识,设施,管理等依法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稳步开展实训基地,学科专业,教学课程建设,技术研发等方面的校企合作
独立举办或者作为重要举办者举办职业院校,或者通过企业大学等形式,向社会提供技术技能培训服务,或参与组建产业或区域产教融合集团。
承担现代学徒制或新型学徒制的试点任务,或近3年内每年接收职业院校或高校学生开展3个月以上实训,累计60人以上。
承担1+X制度试点任务。
与相关职业院校或高等院校开展内容充实,项目具体的校企合作,通过订单班建设3个以上学科专业。
通过校企合作等方式,共同建设产教融合的实训基地,或在职业院校捐赠教学设施设备三年来,我们已经投入了100多万元
近3年内获得知识产权证书分享给合作的职业院校或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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