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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增持股份进展的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2023-01-02 15:46:45  阅读量:174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增持股份进展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持股计划实施情况:截至2022年5月23日,上述持股主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股份569,0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831%持股金额为1,145.13万元,占本次持股计划最低金额的57.26%,已超过本次持股计划最低金额的50%这个持股计划还没有实施

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变化或政策因素导致计划无法继续实施的风险。

一,持股主体的基本情况

增持股份主体名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忠干先生,公司董事长范小平先生。

截至2022年5月23日,吴忠干先生通过广东特耐尔投资有限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5,140,8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65%,范小平先生通过佛山市何新投资合伙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254,2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92%。

二,计划的主要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三。增持计划实施中的不确定风险

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变化或政策因素导致计划无法继续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度

截至2022年5月23日,上述持股主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股份569,0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831%,增持金额为1,145.13万元,占本次持股计划最低金额的57.26%,已超过本次持股计划最低金额的50%这个持股计划还没有实施

持股详情如下:

动词 其他解释

持股计划实施期间,主体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和股票交易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在持股计划实施期间和法定期限内不会减持公司股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准则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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