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年来,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在更高层次上积极支持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不断为跨国公司利用跨境资金提供便利2021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北京和深圳启动了首批跨国公司本外币综合资金池业务试点试点以来,跨境资金集中运营规模累计近500亿美元,显著提高了跨国公司本外币资金跨境使用效率,有效降低了企业汇兑风险和财务成本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大对总部经济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最近几天,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在上海,广东,陕西,北京,浙江,深圳,青岛,宁波开展第二批跨国公司本外币综合资金池试点,进一步优化管理政策,便利跨国公司和企业跨境资金统筹使用这项试点政策的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增加试点地区和企业数量,二是允许跨国公司在境内办理境外成员企业本外币集中收付,三是进一步便利跨国公司以人民币开展跨境收支业务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努力营造市场化,国际化的法治营商环境,支持涉外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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