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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2023-01-02 15:47:25  阅读量:152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公告

特别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股权分配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总股本为基础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日至利润分配实施基准日期间,公司股本发生变化的,按照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元不变的原则进行分配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利润分配方案。

1.2022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以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元。

本次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将遵循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

2.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日至利润分配实施基准日期间,公司股本发生变化的,按照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元不变的原则进行分配。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不到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1年的权益分派方案为: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元,首次发行后持有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及的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按差别化税率征收)。

每10股0.40元以内,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派发0.20元,持股1年以上,不需要交税。)

三。登记日和除息日

1.本次权益分派的基准日为2022年5月31日,

2.除息日为2022年6月1日。

四。权益分配的对象

本次派发对象为:2022年5月3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动词 (verb的缩写)权益分配方式

1.本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6月1日通过股东委托的证券公司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下列a股股东的现金股利由公司自行分配:

在权益分派申请期内,如因自主分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导致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委托的现金分红不足,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由本公司承担。

不及物动词相关参数的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行权价格将进行调整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调整程序,并根据有关规定予以披露

七。相关咨询方法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黄龙村委会龙展路3号

联系人:林锦荣

八。参考文件

1.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股权分配实施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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